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皖教人〔2016〕3号】《关于进一步扩大高校职称评审权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讲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按照《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号)或《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评审答辩问题
申报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实行现场答辩制度。答辩由职称评审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答辩者通过PPT重点阐述本人申报的充分理由,阐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并现场回答评审专家的提问。未按规定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三、关于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问题
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以《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分类表认定的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为准。
四、专职辅导员申报职称问题
专职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学科填写“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申报表》“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栏目和《简表》“行政及业务管理方面职务”栏中须注明“专职辅导员”。
五、规范申报材料
按照规定的顺序,将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将审核意见逐条填入《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并加盖印章。学科及学科代码按照《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学科及代码》填写。
六、报送时间
申报材料(含PPT电子版)报送时间:2017年10月23日前。
七、其他
2017年职称申报附件表格见附件,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
2017年讲师职称评审附件表格.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