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3〕58号)文件要求,我院组织开展我院2023年度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经个人申请、现场审核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等环节,拟认定曹兰兰、马紫雨、赵文婷、武晓倩、宋艳华、侯殿楠、李梅7位同志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6日-7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51-65335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