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空调清洗消毒服务项目;
2、项目情况: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改善宿舍居住环境,提升空调使用效率,延长空调使用寿命,学校计划对全校学生宿舍的空调进行专业清洗消毒;
3、项目地点: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区域,清洗消毒的学生公寓空调约为698台(结算以实际清洗消毒台数为准),空调安装地点分布在校园3#、4#、5#学生公寓楼,公寓楼每栋6层。
4、项目范围:对指定的学生宿舍内的空调(分体式壁挂空调)进行专业的清洗和消毒。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外机外部清洁(除去灰尘、杂物);
(2)内机外壳、面板清洁(除去灰尘、杂物);
(3)风扇叶片、风轮、导风板清洗;
(4)滤网清洗、消毒、晾干或更换(根据情况说明);
(5)风道内部可视范围清洁;
(6)冷凝器、蒸发器翅片清洗(使用专用工具和清洗剂);
(7)内外机连接管路检查(外观);
(8)清洗后进行功能测试(制冷/制热效果、风量);
(9)现场清理,确保无清洗残留物。
二、项目采购内容要求
1、服务要求
(1)供应商在进行报价前应对本项目背景和条件进行充分了解,制定详细的清洗计划,工作方案。
(2)供应商应当使用质量合格,环保、无毒、无害的清洗及消毒用品,提供清洗(清洁力度强,对设备无腐蚀,效果好)及消毒用品合格证,确保清洗过程和结果对学生健康无影响;
(3)应当文明、安全操作,不得损坏清洗服务场所内的物品;
(4)应及时对清洗服务中及清洗服务后产生的污水、废弃物、一次性消耗品、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物等进行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理,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5)应保证清洗服务中不污染墙壁及地面;
(6)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开工令之后3日内提供学生公寓各楼栋空调清洗工作时间计划安排表;
(7)供应商必须承诺自行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内容,不得转让或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成交供应商若违反合同,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施工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人员配置要求(包括不限于安全员、特种作业证人员等);
(2)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采购人有关防火、安全、物业以及文明生产的规定,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范提供空调清洗消毒服务,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对施工人员有安全管理责任,由此产生的事故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项的技术及安全交底,施工人员必须带好安全带、安全帽、安全防护手套、工作服。施工中用电要带绝缘手套,严禁在水中拖拉。施工现场不可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4)应当文明、安全操作,不得损坏清洗服务场所内的物品,不污染墙壁及地面,做到工完料清,并保持施工场地的清洁;
(5)应及时对清洗服务中及清洗服务后产生的污水、废弃物、一次性消耗品、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物等进行统一回收和集中处理,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6)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对施工区域设立警示牌、警戒线,以防止行人进入作业区域。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意外损失或意外伤亡情形,如因施工人员操作不当或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7)如供应商违反操作规范,导致空调损坏,成交供应商必须立刻购置同类空调安装在原址。否则,采购人将在付款时扣除相关款项;
(8)施工过程中,国家规定须持证上岗的工作岗位,施工人员须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要求的资格证上岗施工;
(9)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准造成对采购人校内楼宇、道路、管路、线路、宿舍及其他公共设施的损坏,不得造成周边环境及地面污损,造成损坏及污损的应无偿恢复。如不恢复,采购人恢复后,恢复费用从应付费用中扣除;
(10)每清洗消毒完一栋楼宇的一层后,填写空调清洗消毒记录,由相关人员(设备维修管理岗负责老师、现场清洗消毒人员)签字确认,保证清洗消毒质量。
3、验收要求
(1)清洗后表面显示原色,各部件无灰尘或污物,送风清新舒适;
(2)空调运转参数正常,清洗后的机组翅片干净,无灰尘,过滤网通风正常;
(3)清洗后的空调设备换热器表面,托盘干净不漏水,无灰尘及污物,排水系统畅通,整机运行正常,风速达到正常参数水平,热交换器换热正常,达到设备参数的正常工况,换热效果良好;
(4)采购人在验收过程中,随机选取(抽检率为5%)空调内外机检验清洗质量,如发现所抽检空调均达不到清洗标准,成交供应商须免费重新按要求清洗或依据合同双方约定条款扣除相应的项目费用,并按要求重新清洗;
(5)质保期为清洗结束,经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质保期内发现因清洗造成空调内机及配件损坏的,由成交供应商免费维修至正常运行;
(6)因成交供应商清洗过程中造成采购人财物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供应商的资质或资格要求:
1、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须具备本地化服务,能提供及时可靠的售后服务与支持;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四、报价要求
1、供应商应就以上采购中相关要求报价,于2025年7月7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等资料送至我院总务保卫处811办公室,电话:0551-65335831。
2、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报价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他人投标,须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3)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项目实施方案(详细);
(5)服务承诺、项目完成时间、服务措施等配套管理制度;
(6)同类项目的业绩相关合同复印件(近3年以来);
(7)投标人企业资信相关文件证书或需要补充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8)其他材料:消毒液、清洗剂等产品的相关资料。
3、投标文件注意事项:
(1)标书密封包装,包装应有单位骑缝公章;
(2)封套上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五、其他事项
1、我院组织评定小组于7月7日召开会议对报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定,按报价金额从低到高,确定第一至第三中选供应商,如出现第一中选供应商不履约的情况,则中选供应商按顺序依次递补;
2、如出现中选供应商不履约的情况,则禁止该中选供应商在一年内参与我院各项采购活动;
3、如满足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本项目流标;
4、供应商实地勘测现场,勘测场地应于2025年7月1日前完成,并在总务保卫处811办公室完成勘测登记等。
六、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邵老师、葛老师
咨询联系电话:0551-65335831 15256237721
附件:
供应商报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