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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思想政治教育评估专家组充分肯定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浏览次数:4346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0日
  省思想政治教育评估专家组充分肯定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摘要

12月18日下午6时,省思政教育评估专家组向院党政班子反馈思政教育工作评估意见,充分肯定了我院近年来深入贯彻中共中央16号文件精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评估组组长、安医大党委副书记江敏同志在反馈中首先对我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迎评工作进行总体评价,评估组认为:一、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高度重视评估工作,在迎评中作了认真、充分的准备,对近年来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做法、措施、成效和经验作了认真客观的总结。评估资料内容丰富,梳理归档清楚,从多方面展示了所取得的成绩。可以看出院领导有前瞻性,抢抓机遇争先进位的竞争意识强。学院提出的以“师生为本”为出发点的“四为”办学质量方针及学院与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院校合一、资源共享”的创新办学体制,给专家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致认为,学院通过评估可以达到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目的;二、评估专家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察看现场及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后一致认为:通用学院党委和行政领导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16号文件和省委8号文件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把德育放在首位。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识到位,措施得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领导分工负责,学院职能部门和各系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学院办学时间短,白手起家,但依托研究院的有力支撑和扎实的思想政治工作,发展较快,规模不断扩大,人才培养模式敢于创新,成效显著,且显现强劲的发展势头;四、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1、院党政领导善于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凝聚人心,代领全院师生员工开拓进取,各项工作得到和谐发展;通过问卷调查和座谈,学生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是满意的;2、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思政教育工作纳入学院整体建设和发展规划,还专门制订了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十一·五”规划,并在年度计划中加以落实;3、学院重视校园文化建设,通过举办人文社科学术报告、社团活动、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有效促进企业文化和校园文化的融合,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4、党委高度重视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制订了辅导员工作条例、考核办法等制度,特别是比较规范地做好辅导员的选拔、配备、培养工作,为提高队伍水平,发挥队伍作用,促进各项工作开展,打好基础;5、院党委重视学生党建工作,坚持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几年来,学院党校举办了10期短训班。重视做好发展工作,学生党员比例高;6、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密切结合,扎实做好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连续几年毕业生就业率处在同类院校的前列;7、学院建立和坚持学生接待日制度,了解和解决实际问题,使思想政治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江敏书记指出,专家组对照思想政治教育评估的几个核心指标认为:

  一、思政教育经费的提取达到学费收入2%的要求;

  二、形成了一支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并充分发挥了作用;

  三、思政课和形势政策教育课设置符合国家要求,并发挥了主导作用;

  四、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五、近三年来没有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和影响校园稳定及正常秩序的问题。

    上述五项核心指标都为达标。

 专家组对学院今后工作提出了三项建议和希望:

一、希望进一步重视领导体制和管理体制建设,着力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委口的部门设置,以党建为龙头,带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工作水平。

二、加强两课建设,这方面与兄弟院校有差距,特别是师资队伍建设。同时,要落实好党政领导不定期且保持一定数量地给大学生作形势政策报告。

三、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在筹建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的基础上,尽快开展研究工作,探索研究院所兴办高职教育的经验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经验,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江敏书记反馈后,院党委书记樊高定同志代表党委感谢专家的辛勤工作,感谢专家通过认真评估对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绝不辜负评估专家组的期望,高度重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本着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认真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贯彻中央16号文件和省委8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推向新阶段。

          

                                                                                                                                           (学生工作处)

                                                                                                                                          二00六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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