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5〕90号)的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度省级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和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为做好项目申报和评审、核准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项目
(一)项目类别
1.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计划
包括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
2.专业结构调整服务地方发展计划
包括专业结构优化调整项目。
3.教学改革与质量提升计划
包括重大教学改革资助项目、教学成果奖励项目。
4.创新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计划
包括成人高等教育远程化教学模式改革与信息化建设项目、数字图书馆及优质数字化资源共建共享项目。
(二)申报要求
各教学单位应结合专业特点及发展目标,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和规定限额积极组织各类项目申报,统筹确定项目申报内容。项目建设经费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从2016-2018年高等教育振兴计划专项经费或由学校按照项目建设需要从其他资金中统筹安排。每个申报项目都须填写2016年-2018年《预算支出指标经济科目细化表》(见附件),作为申报材料之一提交。
振兴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请书、经济科目细化表等资料详见附件一。
二、安徽省质量工程项目
(一)项目类别
1.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2.特色专业
3.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
4.精品视频公开课程建设项目
5.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示范项目
6.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7.教学成果奖。包括教学成果三等奖。
8.教坛新秀
9.教学名师
10.教学团队
11.名师(大师)工作室
12.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项目
13.示范实验实训中心
1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
15.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面向本科院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新闻人才培养计划、卓越文科人才教育培养计划;
面向高职院校:卓越技能型人才计划。
1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17.大学生创客实验室;
(二)申报要求
2015年质量工程项目按照“学校评审推荐、省级整体审核”的程序进行立项。各教学单位应结合专业特点及发展目标,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和规定限额积极组织各类项目申报,统筹确定项目申报内容。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各校在申报文件中分别说明本校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后10%的专业,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已在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或省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省教育厅按各校振兴计划规划实施方案(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整体性、合格性审核。经省级公示无异议的,对学校项目进行整体立项。
除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外,其它各级各类高校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由学校自行解决。
质量工程各项目申报指南、项目申请书等资料详见附件二。
三、申报材料和时间
本次省级振兴计划和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为充分做好校内评审和核准工作,请各教学单位于9月6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交教务处。经学院审核通过后,所有项目电子档将由教务处统一上传至申报系统。
有关项目申报相关要求均在安徽高教网(www.ahgj.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如需查询其他相关信息,可上安徽高教网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一:振兴计划项目申报.rar
附件二:质量工程项目申报.rar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