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最大程度地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权利得到尊重和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高校学生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学生参与高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学生民主选举产生,行使的职权有:听取和讨论上届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对与学生有关的学校教育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学生通过学生代表大会针对学校事务发表个人意见或提出建议,校领导也可以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向学生通报学校的重大决定以及学校计划实施情况或征求相关意见。
第二条 学生议事会。学生议事会是一种由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师生之间平等对话、当面交流、当场答复的活动。学生议事会的基本程序是:调研走访、确定议题→发布通告、确定议事代表→学生提交书面议案→组织民主议事→当场答复解决→总结问题、反馈议案。
第三条 学生组建成立专门的学生委员会参与学校相关部门的管理,讨论和审议管理部门即将作出的各种决策,以学生的利益为代表对各管理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要求。如学生组建的教育管理委员会有权将学生对教学的意见、教学改革的建议、教学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情况等向学校教务部门反映并要求及时作出反馈,同时可以参与教务部门相关决策的制定过程,协助完成学校教学事务的具体管理工作。除此以外,学生组建的宿舍管理委员会、伙食管理委员会、网络管理委员会等自治组织都可以在充分汇集学生意见的基础之上代表学生参与学校各相关部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学生会作为高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全体学生合法权益的忠实代表,是学生直接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形式。
第五条 学生社团大多是学生们自发自愿组织起来的,具有较强的群众性、自愿性和自主性。学生社团是学生社会化的重要场所,承载着大学教育上的功能。对大学本身而言,学生社团构成了学生参与管理的组织基础,它不仅是锻炼学生工作能力的场所,也是学生能够有效地参与学校管理的重要保证。
第六条 学生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对处理或者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申诉。为了保证申诉委员会的公平正义,在处理学生申诉事件前,要求委员对申诉事件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避免流于形式。
第七条 网络沟通制度。学校管理网络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及辅助设施,实现管理者与学生之间无障碍的沟通交流,建立院长在线、院长留言板和院长信箱制度等。院长在线由院长和学生直接沟通,及时回复学生问题;院办每天定时查看院长留言板和信箱,将留言转交办公室主任审阅后,分别转交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做及时的处理和回复,并将回复内容返回院办备案,院办定期将留言和回复分类整理并存档。
第八条 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学生信息员由学生处、教务处分别聘任品学兼优的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工作,主要进行教师的“教”、学生的“学”、管理部门的“服务”三方面的信息传递工作。学生处、教务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了解信息员工作存在的问题,反馈信息整改的最新动态。学生信息员可以通过短信、邮件的方式随时反映信息,此外,学校设立校领导接待日,通过与学生的面对面交谈了解校园动态。
第九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8月8日